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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刘元媛 发布日期:2019-09-12 浏览: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年度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由教务部、学生部、外事部、院办、各研究所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并实施本院推荐工作。具体工作小组成员职务及名单如下:

组长:李镇江、王江忠

副组长:薄建全、刘中冬、王永波、杨子江、李庆党

组员:曲之超、张军涛、郑刚、吕笑笑、李磊、刘元媛、张钊

二、推荐条件

推荐工作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对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以下简称内推和外推)。

(一)基本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和留降级学生;凡出国攻读学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二)政治思想和道德方面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业务学习方面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学生前6个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5%。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学生前6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40%,并以此作为遴选排名的主要依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校生服兵役者。

3.外语成绩较好。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德语德福考试12分;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四级考试成绩在65分(含65分)以上(按新标准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以上,四级考试成绩在462分以上,艺术、体育类考生可适当放宽至426分);外语专业推免生的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在70分(含)以上;其他语种(俄语、日语、德语)的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对应成绩标准。

4.为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有科技发明、创造、创新成果或获得专利者,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各类大赛获奖个人或代表队骨干成员,如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电子设计、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等),且前6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40%者,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通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经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公示,可不受综合测评约束,在满足遴选条件中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取得推荐资格。

(四)身体方面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和体质达到本科教学要求。学院从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中择优推荐。

(五)除支教团外,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生,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学院会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三、推荐工作程序

1.学院召开会议布置推免工作,根据校有关规定,制定本院实施细则,学院统计应届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并将相关文件及排名情况向全体学生公布。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将初步审定的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不得少于三天),根据公示期间师生反馈意见,确定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研招办。

4.研招办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

5.推荐工作日程安排按照《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执行。

四、其他

1.本次中德科技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设立监督组,监督组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及纪检委员组成。

2.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的变更,《青岛科技大学中德科技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将随时调整完善。

青岛科技大学中德科技学院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