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年度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教务部、学生部、外事部、院办、各研究所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并实施本院推荐工作。
二、推荐条件
推荐工作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对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我校推荐。
(一)基本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和留降级学生;凡出国攻读学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二)政治思想和道德方面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业务学习方面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学生前6个学期平均学分绩排名在本专业前N名(含N名),学术型研究生,N=本专业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数×15%(四舍五入);专业学位研究生,N=本专业纳入国家 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数×50%(四舍五入)。
3.外语成绩较好。对于学术型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德语德福考试12分(满分20分)以上;通过国家大学英语或德语六级考试;大学英语或德语四级考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按新标准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以上,四级考试成绩在497分以上。)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德语德福考试12分(满分20分)以上;通过国家大学英语或德语四级考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按新标准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6分以上)。
4.为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有科技发明、创造、创新成果或获得专利者,或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各类大赛获奖个人或代表队骨干成员,如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电子设计、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等),且前6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50%者,经三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通过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经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公示,通过后亦可推荐。
(四)身体方面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和体质达到本科教学要求。学院从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中择优推荐。
三、推荐工作程序
1.学院召开会议布置推免工作,根据校有关规定,制定本院实施细则,学院统计应届毕业生学分绩、德福成绩和综合获奖等情况,并将相关文件及排名情况向全体学生公布。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外推生占学院推免指标)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将初步审定的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不得少于三天),根据公示期间师生反馈意见,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研招办。
4.研招办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
5.学院组织推免生进行专业复试考核(申请向外单位推荐的学生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考核)。
6.学院将通过复试考核的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盖章。
7.推荐工作日程安排按照《青岛科技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安排》执行。
8. 以上及其他事宜均以中德学院解释为准。
青岛科技大学中德科技学院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