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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国教师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1-13 浏览:

德国教师有两个特点:1)成为教师的门槛高,要通过一系列的认证考试。2)授课任务重,要教授两门不同的课程,一周课程量要在20节以上。这两个特点促成了德国教师群星璀璨的现状。

德国教师教育十分注重教师的全程培养,包括三个阶段:修业阶段、实习阶段和职后培训阶段。

第一,教师职业是一项教育人的工作。德国大部分州要求申请入学者必须参加职业性向测试,测试申请者具不具备当老师的潜质,有没有可塑性,这是“全程育师”的首要环节。

第二,德国教师教育的“修业阶段”和“实习阶段”是“全程育师”的中间环节,目的是把热爱教育事业的学生培育成合格的教师,师范生必须经过两次严格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才能成为正式教师。

第三,职后培训是“全程育师”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教师专业水平的可持续发展。在职教师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停地从时代中吸取营养,学习最新知识。

(1)谁评价教师(学生?家长?行政人员?校长?)

入职前

1990年开始,联邦政府根据州文化教育部长会议决定规定各州教师实习阶段期限统一为2年。第一年为引导和试教阶段。从实习开始4周以后,才在老师的指导下试教。通常上午见习或试教,下午在研修班学习讨论。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①面对评委和考试委员会,上两节公开课;②在4小时内,当场撰写一篇有关教育理论的文章;③参加包括主修专业、辅修专业以及政治法则的3次口头考试。据德国近年来的统计,只有80%的实习教师能够通过第二次考试。

入职后

德国政府规定,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四年一次的综合评价。完全中学、实科中学教师的评价者主要是学校校长,四年一次为每个教师作出翔实的考核报告。国民小学、主体中学教师的评价以督学为主、校长参与配合。对教师的评价客观、公正,必须与教师本人见面并签字存档备查。督学的任务是到校听课,为每个教师建立一份“教师工作报告表”。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教师分管的班级及学生情况,所承担的工作量等;二是教师的教学效果与工作态度等。教师的评定结果分为7个等级,1级最好。

(2)待遇如何(绝对的工资,与其他行业的对比)

只有80%的实习教师能够通过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合格者,就成为正式教师,同时成为国家正式公务员,享受良好的待遇。德国教师的报酬比雇员的平均工资高1.5-2倍。

(3)教学内容是什么?由谁来确定(学生,家长,校长,教育局?)

学校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由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各占一半,其职责是决定诸如选用教材、经费使用、学生成绩评定、家庭作业情况等问题。德国中小学校长以法定的会议主持人的身份出席会议,通过会议管理学校及行使其职权。

德国的国民素质教育从那一所至尽保留普鲁士帝国时期原貌的小学就能看出.在那个时候,小学真正的实行义务教育,学习的范围全面实用而科学.?

德国的教育心理学家普遍认为,孩子在四五岁时是培养价值观和辨别是非能力的最重要时期,97%的孩子的品性是在这个时期养成的。因此,在德国的青少年教育体系里,家庭是道德教育的主要场所,父母则是孩子的启蒙教育者。德国的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家长有义务担当起教育孩子的职责。德国家庭里家长也都非常注重为孩子营造一个真诚的氛围。家长们普遍遵守这样一个原则:教育孩子诚实守信,家长必须作出榜样。记者曾在德国一个小城的十字路口见到这样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为了孩子请不要闯红灯”。据当地居民说,自从立了这块牌子,闯红灯的行人和车辆明显减少。在德国,你如果随地乱扔垃圾或者在没有停车标志的地方停车,马上就会有人过来阻止你,并给你灌输一套遵守社会公德、为下一代作好榜样的理论。氛围教育不仅培养了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同时也规范了成人自觉遵守社会秩序,诚信待人。

柏林一家名为威廉海姆业余大学。校长施密斯介绍说,面向社会需求,贴近生活实际,是业余大学的特色。该大学设有五大专业课程:政治、社会、健康卫生、语言、艺术及基础文化知识。除此以外,业大还根据学生的需求开设各种课程,如烹调、家畜饲养、计算机软件等。业大教学内容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更新,教学方式十分灵活。白天授课对象以老年人,家庭主妇和退休人员为主,晚上和周末则面向在职人员。学时长短和教学形式由内容而定,有几周或数月就结业的实用技术班,也有一至四年的系统教育班。施密斯校长举了这样两个例子:一个没有完成中学学业的年轻人很早就参加了工作,他的低学历使他在职称、工资等方面都受影响,于是他选择了业余大学,在3年的业余学习里他攻下高中的全部课程,并拿到相应的文凭

3、校长及行政人员

德国各州政府在教育管理方面享有充分的自治和自主权,教育领域的基础原则不是由联邦政府的主管部门确定,而是由各州之间相互约定。

(1)由谁任免?

中小学校长必须是优秀教师并且具有管理才能者,才能胜任校长工作。 德国对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也是很严格的,大致分为四步:第一步,刊登招聘广告,由区政府进行初选。第二步,对初选合格者进行考察:1.听课,了解入选者的教学水平;2.对年轻教师进行评价,看其有无指导教师的能力;3.召开一次教师大会,看其组织能力如何;4.检查对教育政策法规掌握的情况。第三步,根据考察结果,区政府与学区教育局协商确定推荐人选。第四步,上报州政府任命。有的州在任命之前还进行考试,合格者才任命当校长。

德国要求督学必须有较高的素质,对督学资格和选聘工作很严格。招聘督学要公布公告,公开招聘,应聘者多是各类学校的校长,他们必须大学毕业,学习过教育专业,有丰富的执教经验。对申请应聘者,由区教育局进行有关的考核,选优报送州教育部任命。

(2)权力如何?

校长

德国中小学设校长一名,由地方教育部门任命,副校长由校长任命。除了校长和副校长,还有校长秘书一人,学校没有其他行政人员。(??)德国中小学校长由于一律任课,甚至要上一门主课,各州保留着对学校行使管理权,所以,他们的行政工作较少,主要为执行州教育部的教学计划,负责组织家长委员会,进行教学分工及安排教学计划,具有负责学校的校舍设备、财务和公共关系的职能。房屋管理和清洁卫生由社会服务机构负责。

德国的校长为终身制,基本上不流动。 校长作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权力是非常有限的,只能根据政府和学校设立的各种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校长虽然有安排教师上课的权力,但没有聘任或解聘、开除教师的权力。校长可以向学校所在区域的学校咨询委员会提出任免教师的建议,但任免权属于学校咨询委员会。虽然在德国讨论教育放权已经有好多年了,但到目前为止,仍然沿用传统的学校咨询委员会管理学校的政策。校长不能提出“我建议请某某人来我校担任某科教师”。校长只能提出“我校缺某科教师多少名,希望派来多少名某科教师”。学校咨询委员会要根据经费、教师缺额情况、学校之间的平衡等因素,来决定是否给该校某科教师。

督学

从职责上看,教育督导人员的职责以对教育质量的视察、指导为主,又涉及学校的人事管理。一方面,督学要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否与教育法规相符,教学是否遵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进行,教师的教学方法和学校的教学组织是否适当等进行督查、视导;另一方面,督学本身又是教育行政官员,是校长和教师的上级,因此对教师的任用、分配、晋升和解聘,以至校长的任用等,都负有参与考核和建议的职责。而这些,又以教育教学业务上的督导为基础,以平时在教育视导中加深对校长、教师的了解为基础。此外,督学还要对学校、教师、社会团体、家长合作委员会等各方面所反映的学校教育问题、教师问题、学生升学分流中的问题等,认真了解,予以处理或提出处理的建议。

德国教育督导的特点是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行政机构是一体化的,没有独立的督导系统和督导机构。在一体化的教育行政机构中,教育督导的事务与行政事务明确分开,因此,督导职能落实,教育督导在德国的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管理作用。

从组织系统上看,德国除联邦外,各州、区和县市等三级的教育行政机构中,均设有督导人员,这些督导人员是经过严格选拔,由上级教育机构任命的,他们同时又兼任教育行政官员,形成了与教育行政机构一体化的三级教育督导机构。

德国的中小学,在内部治理、内部管理方面,其民主性要明显高于我国。在其中小学里,没有哪一个校长敢在校内独断专行。推动校内民主机制形成的力量,来源于几个方面:1.悠久的民主文化、民主传统。2.成熟的法律系统和配套的行政规章。3.校长岗位的激烈竞争。4.对于校长在竞聘时允诺的实现程度的评估。5.学校管理委员会、教师委员会或教职工会议、学生家长、社区力量对于任免校长的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