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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管理之休学的办理》

作者: 发布日期:2011-10-08 浏览:

一.办理程序:

1.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下载并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生退学休学复学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因病休学需校医院的诊断证明书),附家长意见。本人(委托人)递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

2.学生(委托人)携带签好的《审批表》至教务科,经教务科复核后,领取《青岛科技大学休学手续书》

3.学生(委托人)携《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休学手续书》等材料到各相关部门办理休学手续(交换出国留学的学生需要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签字)

4.学生(委托人)凭办理完的《青岛科技大学休学手续书》等材料到教务科领取《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休学证明书》

5.学生离校回家

二.有关说明:休学期为一年,到期不能复学需要续休者,请携带休学证明书办理续休手续。只能续休一年。否则,按自动退学办理退学手续

三.办事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四.承办部门:教务科(四方校区:1号教学楼-118室;崂山校区:图书馆楼3010室)

五.联系电话:(四方校区:0532-84022637;高科园校区:0532-88956908)

六.相关表格:参见下载专区里的《青岛科技大学学生退休复学审批表》。